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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合工办【2022】32 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07-12 17:07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产业工会和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总工会

2022年7月12日

 

 

 

 

 

 

关于在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合肥市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个五年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市党代会工作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量普法服务合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合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勇当“两个开路先锋”、加快实现“五高”、聚力建设“七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5年,全市工会工作者和职工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工会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工会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各级工会干部培训班重点课程,推动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突出宣传宪法。

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持久在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的内涵和意义,强化国家认同、制度认同。结合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引导全会上下和广大职工自觉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重点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学习与适用宣传教育,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职工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宣传工会法。

《工会法》修改突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从立法上明 确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要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把握好《工会法》修改的总体思路,深刻理解工会法修改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共同推动工会法确立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要按照修订后的《工会法》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工会法》学习宣传贯彻,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五)深入宣传与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需要,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法律援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 定》《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需要,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治理水平。

三、普法对象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重点抓好 “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基层工会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          

将法治培训纳入基层工会工作者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课程,法治教育内容作为工会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保证培训质量,全面提升基层工会工作者依法维权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基层工会工作者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着力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法律培训。

(三)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

以农民工为重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和频次,重点加强劳动合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把法治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在提高维权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

(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

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编印普法手册,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分析解读,引导依法理性维权。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主动对接需求,对走出去企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资企业职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四、工作措施

(一)发挥工会服务阵地法治文化宣传作用。

在职工书屋、职工之家、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劳模)疗休养院、职工健康小屋等职工服务阵地中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利用好司机之家、工会服务驿站等工会服务站点,把法治文化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群体的普法,打造一批服务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文化阵地。

(二)繁荣发展职工法治文艺。

鼓励和支持职工创作优秀法治作品,讲好工会故事,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成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工会普法工作从做没做向好不好转变。组织开展工会系统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丰富网上法治文化产品,发挥产业工会、行业工会优势,激发企业工会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反映一线职工生产生活的法治文艺作品创作。要主动开展职工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职工法治文化深入基层,深入一线。

(三)在参与立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要在立法中宣传法律知识,为社会达成共识、自觉遵从法律奠定基础。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的焦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开展有关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做好宣传阐释和引导工作。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将普法工作作为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前置关口,深入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督促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对于职工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敢于发声亮剑,推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在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中突出普法,促进劳务派遣和共享用工规范有序,推动维护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权益。持续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深入基层一线,送法进企业,实现工会普法宣传高质量、广覆盖。

(四)充分运用社会力量深化工会普法。

高度重视工会普法队伍建设,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在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继续探索。做好“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评选表彰,实施“法院+工会+人社”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推行工会组织聘任法律顾问,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律师参与工会普法工作。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普法的途径,充实壮大工会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安徽职工发展专项基金和各级律师协会等公益性社会组织优势,扩大工会普法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运用好安徽工人日报、安徽工运、合肥工运、《华夏女工》等工会报刊媒体,丰富工会普法专栏、专版、专刊,深入宣传工会普法取得的成效。

(五)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内化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打造工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品牌。培育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完善“互联网+工会+法律”服务平台。丰富和完善工会法律服务内容形式,突出工会普法原创性和实效性,扩大工会法治宣传的引导力和传播力。强化工会网站、“三微一端”平台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功能,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五、实施步骤

工会“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共分3个阶段。

(一)组织实施阶段( 2021年至2025年)。

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将年度普法工作总结报送市总法律工作部。市总法律工作部将于2023年开展”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二)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

2025年市总法律工作部将对全市工会系统”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制定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会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评估评议,推动责任部门在建会、管会、履职、维权等环节中实时普法。综合运用法律体检、劳动关系预警监测、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等手段,相互融合、共同推进,逐步形成职责明确、运行有序、配合有力、协调高效的工会“大普法”工作格局。

(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深化“江淮普法行”活动。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规划,明确培训内容,把法律知识培训测试和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强化基层基础。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工会开展普法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基层工会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工会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大对企业工会干部普法的力度,提升基层工会干部工作水平。

落实经费保障。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工会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评估检查。

建立健全评估检查机制。对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会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职工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越,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向各级普法办推荐工会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进工会普法工作不断深入。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会干部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工会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协调配合,注重清单化、项目化推进,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