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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合肥工会幸福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工办【2021】9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1-03-12 14:33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

现将《2021年合肥工会幸福驿站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合肥市总工会

                           2021310


2021年合肥工会幸福驿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为户外劳动者提供服务,根据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总工会将在全市范围内新建50以上“合肥工会幸福驿站”(以下简称幸福驿站),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服务对象

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送餐员、交通警察、园林养护工、出租车司机、泊车员等户外劳动者。

二、建设标准

(一)有固定场地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与当地城管、园林及乡镇(街道、社区)等单位协商,选择便于服务户外劳动者的地点作为幸福驿站用房。

(二)有统一标识

市区范围内幸福驿站统一标识为“工会会徽+合肥工会幸福驿站”。四县一市范围内幸福驿站标识可参照市区内幸福驿站标识,也可设为“工会会徽+(县、市)工会幸福驿站”。

幸福驿站外部应在明显位置标示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时间等信息。

(三)有基本设施

幸福驿站应正常通水通电。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饮水设备、微波炉、桌椅、空调(电风扇)、冰箱、医药箱、多功能电源插座、维修工具箱、电视机、报刊书籍、充电充气工具等。

(四)有服务内容

幸福驿站要为户外劳动者遮风避雨、驱寒送暖,结合实际,提供免费饮水、救急药品、加热饭菜、应急充电、歇脚休息等相关服务。

(五)有人员管理

幸福驿站应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确保幸福驿站卫生干净整洁、设备完好可用、物品摆放整齐。制定日常管理规定、服务流程等规章制度,并在明显位置标示。

三、任务分解

2021年,四个城区要各新建不少于7个幸福驿站;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要各新建不少于4个幸福驿站;四县一市和安巢经开区要各新建不少于3个幸福驿站。

四、经费保障

幸福驿站建成后,市总工会将结合建设状况、服务内容、服务人数等多种因素给予一定的建设费用补助和运营管理费用补助。

 

附件:合肥工会幸福驿站标识示意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