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工会: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安徽省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5-2018年)》,确保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通知》(合工办〔2015〕7号)文件落实,下大力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职指导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是促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有效手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会要按照合工办〔2015〕7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请1-2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有条件的地方,应当扩大选聘规模。首批申报聘请的专职指导员,已经市总研究同意,请按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将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报一份到市总法律部备案(各单位聘请的专职指导员名单附后),市总将根据文件规定,给予补助。今年没有聘请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县、区(开发区)工会,可以在2016年2月份之前,按照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条件,聘请1-2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市总工会审批。
二是严格管理,搞好保障。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会要加强专职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制订具体详尽的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工作规程和考核措施,定期跟踪检查,开展年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续聘与否的重要依据。市总工会对县(市、区)专职指导员作用发挥及履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重点抽查。要保障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包括聘请专职指导员的工作补贴、培训经费、日常办公经费等),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各县(市)总工会聘请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除市总的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会自行解决。
三是因地制宜,发挥作用。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会要为专职指导员开展工作准备好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障他们应有的权益,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全总、省总要求“每个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每1个年度内,至少直接参加4次企业、行业或区域性集体协商的全过程”,在参与集体协商的实践中受锻炼、长本领,扎实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各地要将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情况于8月底前上报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联系人:徐义新,电话:63532535。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市首批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名单》
2.《劳务协议书》参考文本
合肥市总工会
2015年7月17日
合肥市首批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聘用单位 |
聘用人员来源 |
市总年补贴资金 |
1 |
范贤俊 |
男 |
1958年12月 |
瑶海区工会 |
退二线返聘 |
18000元 |
2 |
程 琪 |
男 |
1954年10月 |
瑶海区工会 |
退休返聘 |
18000元 |
3 |
刘宗涛 |
男 |
1952 年7月 |
庐阳区工会 |
退休返聘 |
18000元 |
4 |
孙 群 |
女 |
1959 年6月 |
经开区工会 |
退休返聘 |
18000元 |
5 |
李嗣年 |
男 |
1951年10月 |
巢湖市总工会 |
退休返聘 |
9000元 |
6 |
刁杰广 |
男 |
1954 年11月 |
巢湖市总工会 |
退休返聘 |
9000元 |
7 |
陈志年 |
男 |
1977年10月 |
肥东县总工会 |
社会招聘 |
9000元 |
8 |
徐婷婷 |
女 |
1991 年1月 |
包河区工会 |
社会招聘 |
18000元 |
9 |
徐育恒 |
男 |
1968年 |
包河区工会 |
社会招聘 |
18000元 |
10 |
曹红玉 |
女 |
1961年 |
巢湖经开区工会 |
退休返聘 |
18000元 |
11 |
吴子洲 |
男 |
1955年1月 |
庐江县总工会 |
退休返聘 |
9000元 |
12 |
姜锦琪 |
男 |
1983年7月 |
庐江县总工会 |
社会招聘 |
9000元 |
合计 |
|
|
|
|
|
171000元 |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
受聘日期:
甲方(聘用单位):
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乙双方之间系劳务关系性质,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在协议期满后,同意继续聘用乙方的,可在期满前30日内与乙方协商续签协议事宜。
第二条 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担任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 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推动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宣传指导、参与培训、参加协商、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等内容。
2、乙方应按甲方的岗位工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劳务报酬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元。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发放劳务报酬时代扣代缴。
2、支付时间为每月 日前,遇节假日可顺延。
3、甲乙双方系劳务合同关系,不享受社保等福利待遇。
第四条 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期满,即可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本协议。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即可解
除本协议。
4、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
(2)乙方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工作,或经考核不合格的;
(3)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患病或负伤不能从事工作超过30日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市总工会备案壹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安徽省总工会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