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的通知(合工[2019]8号)

发布时间:2019-03-13 10:07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各产业、直属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紧扣市委决策部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的通知》(皖工发电〔20193号)文件要求,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于20193-4月在全市继续集中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集体协商工作扩面和提质增效,把稳岗促就业协商摆上突出位置,广泛深入动员引导更多企业、行业(区域)启动集体协商要约,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妥善应对和化解各类劳动关系矛盾与风险,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推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广大职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稳定成果。

二、主要内容

要约是启动集体协商的关键程序。春季是企业安排预算、制定规划的关键时段,也是开展集体协商要约的黄金时期。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要抓住“春季要约”有利时机,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动员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推动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市总工会十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推进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和质效评估,探索推动“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建设,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突出协商稳岗促就业工作。要高度关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的职工权益问题,建立、用好集体协商沟通机制。针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重点就稳岗增效措施、工资支付办法、待岗职工生活保障等内容进行协商,促进双方共克时艰、共谋发展;对于改革改制企业,重点就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就业帮扶等进行重点协商,落实政策到位,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二)推出一批行业(区域)性协商典型。充分发挥行业(区域)协商层次高、影响大、受益广的优势,在行业性质相近、区域相对集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密集的区域,发出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要约,组织现场观摩会,在重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工业园(产业园)区等积极开展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各县(市)区、开发区今年至少要新培育2个行业、2个企业、1个区域集体协商示范点;有关产业至少要新培育2个企业、1个行业集体协商示范点。

(三)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要建立以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和企业认可率为导向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和议题,提升协商质量,推动增强履约实效。通过质效评估,引导职工合理预期工资福利增长趋势,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促进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真协商、真签约、真履行”,不断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获得感和认可度,助力增强企业活力。

(四)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以职工群众关注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国有企业,重点就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分配差距进行协商,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参与作用;对于职业危害严重、女职工较为集中的企业,大力推进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要深入企业,积极帮助基层工会组织主动发出要约,提供协商具体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将集体协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把集体协商作为广泛动员职工与企业凝聚合力、共谋发展、共担风险、共渡难关的制度保障,作为确认“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的重要内容。要以“春季要约”为契机,制定活动方案,为全年集体协商工作打好基础。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二)紧密协作、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合力,积极引导协商双方主动要约、依法应约。工会组织要主动指导、广泛发动企业工会积极提出协商要约,更加关注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引导职工立足本职为企业献计出力,共谋发展;人社部门要做好集体协商指导监督、集体合同审查管理、争议调处工作;企业代表组织要积极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加强行业(区域)企业组织的培育和建设,增强企业组织的代表性。

(三)建设队伍,强化作用。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明确目标任务,规范使用管理和考核,落实政策法律规定待遇,保障和激励指导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于425日前将本地区、本产业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工作总结和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情况统计表报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联系人:焦玉含,联系电话:0551-63532517,电子邮箱:gh3532517@163.com

 

附件: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情况统计表

 

 

合肥市总工会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企业联合会

合肥市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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