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市2019年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合工办[2019]21号)

发布时间:2019-05-31 18:03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引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比创新、比创业、比创造、增动能”专项行动,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市2019年劳动和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当好主力军,建功新时代。

二、竞赛内容及标准

竞赛活动分为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两大类。

(一)劳动竞赛。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点攻关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以“比贡献、比技能、比作风、比效能、比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工群众性竞赛活动。

(二)技能竞赛。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职业(工种)规范化要求开展的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一般应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个环节。

(三)由市总工会主办的竞赛为A级竞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分为预赛、决赛等环节;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及产业、直属工会主办的竞赛为B级竞赛,在所在地区、产业(系统)范围内开展,一般不少于5个单位或200人参赛;由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竞赛为C级竞赛,一般不少于100人参赛。

三、竞赛对象

工会组织关系在合肥市的单位以及参加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重点项目攻关的单位均可组织职工参赛。

四、时间安排

2019年全市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从1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部署启动阶段(15月):调研谋划、制定方案、下发通知、举行启动仪式等。

(二)集中实施阶段(510月):1.各单位申报竞赛项目、组织开展竞赛活动、进行总结和申请奖项及资金补助;2.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市级(A级)竞赛,受理B级、C级竞赛项目申报、审核奖项及审批拨付补助资金。

(三)总结阶段(11月):1.各单位全面总结竞赛活动情况,上报总结及竞赛活动资料;2.市总工会召开总结会议;3.进行资料汇编。

五、竞赛组织

(一)市总工会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协调保障等组委会日常工作。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应成立相应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产业(系统)劳动和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审核把关等工作。

(三)A级竞赛由市总工会主办或与有关单位共同主办,相关单位承办,承办单位负责制定竞赛方案、办理项目申报、组织竞赛活动、申报奖项和补助资金、报送总结材料等。

(四)B级和C级竞赛由各主办单位制定竞赛方案、办理项目申报、组织竞赛活动、申报奖项和补助资金、报送总结材料等。

(五)竞赛集中实施阶段(510月),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全时段受理竞赛项目、奖项和补助资金申报。

六、竞赛奖励

(一)A级劳动竞赛各项目前三名单位(班组)由市总工会授予“合肥市2019年劳动和技能竞赛优胜奖”,第一名单位、班组可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分别申报“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状”、“合肥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二)A级劳动竞赛个人项目和A级技能竞赛各项目设一等奖1名(第一名)、二等奖2名(第二、三名)、三等奖3名(第四至六名),由市总工会颁发证书。一等奖选手可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申报“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庐州工匠”称号;二、三等奖选手可向市总工会申报“合肥市金牌职工”称号。同时给予物质奖励,其中一等奖为3000元,二等奖为2000元,三等奖为1000元。

(三)B级、C级竞赛奖项设置及物质奖励,由各主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B级竞赛各项目第一名选手,可向市总工会申报“合肥市金牌职工”称号,择优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推荐申报“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C级竞赛各项目第一名选手,择优向市总工会申报“合肥市金牌职工”称号。

(四)本次劳动和技能竞赛前已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五)名称和竞赛内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且实施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的技能竞赛项目第一名选手,可通过市总工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合肥市技术能手”称号及职业资格晋升。

(六)对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合肥市2019年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

七、资金补助

(一)市总工会以项目化方式给予竞赛资金补助支持,补助资金包括竞赛活动开展费用支出及奖励费用等。

(二)根据竞赛活动的规模、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及实际效果等,给予各类竞赛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总支出90%的资金补助。

(三)竞赛结束后,A级竞赛由承办单位,B级、C级竞赛由主办单位填写《合肥市2019年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补助申报表》,报市竞赛组委会审核后下拨补助资金。

(四)申请补助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竞赛方案(预算)须报市竞赛组委会审定同意;竞赛结束后,由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对竞赛资金开支情况进行延伸审核后给予补助。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在本地区、产业(系统)深入宣传,层层发动,广泛动员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参加竞赛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成立竞赛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工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科学制定竞赛方案,编制竞赛规则、评分标准等技术文件,严密组织各项竞赛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做好竞赛过程的安全工作,确保不出事故。

(三)广泛宣传,引领示范。广泛宣传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宣传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严格把关,注重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竞赛规则组织竞赛活动,确保竞赛过程和结果公平、公开、公正。向市竞赛组委会申报项目、奖励和资金补助要实事求是,资料真实齐备。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对竞赛活动加强检查监督,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对竞赛活动组织、资金使用等进行全程监督。

各单位竞赛开展情况请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联系人:崔莉,郭世勇,电话:63532518 

附件:1.合肥市2019年劳动和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合肥市2019年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3.合肥市2019年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补助申报表

4.合肥市2019年劳动和技能竞赛市级(A级)竞赛计划表

 

 

 合肥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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