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女工工作

关于爱心母婴室实施内容、建设标准以及补助标准的通知(合工办[2019]51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9-12-09 15:47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总工会2019年为职工办好十件实事的工作要求,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实施爱心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爱心母婴室建设主要是为四期女性提供休息、备乳的场所。

坚持“四有”原则,即有场地设施、有管理人员、有规章制度、有统一标识。爱心母婴室需有固定场地和基础设施,配备专人(可兼职)进行服务管理,建立管理使用登记制度,在醒目位置悬挂带有统一标识及导向标志,便于识别和使用。

发挥四项功能,建成集哺乳室、心理咨询室、更年期休息室、健康书吧等功能为一体的“爱心母婴室”,为怀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提供私密、舒适和卫生的休息场所;为女职工心理关怀和心理疏导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平台;为更年期女职工提供情绪平复、心理调适的放松空间;为女职工学习健康知识、放松心情提供安静的环境。

二、建设标准

爱心母婴室建设按照标准分为一类母婴室和二类母婴室。

一类母婴室考核指标:

1)面积在1630平米的独立私密空间。

2)母婴室应至少备有以下设施设备:

——空调、冰箱、电水壶(热水瓶)、微波炉(消毒柜)

——水池、储物柜、婴儿台(婴儿床)、书柜(书报架)

——两桌(茶几)四椅(沙发)。

3)配备若干独立隔断或屏风。

4)应建立母婴室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制度:含申请、审核、登记、使用等要求;

——清洁制度:含保洁、卫生、物品及设施设备消毒等要求;

——维护制度:含个人及公共物品保管、设施设备运行保养、定责赔偿以及适用对象管理等要求;

——改进制度:含服务质量评价、服务质量改进、投诉处理、满意率采集与结果应用等要求;

——安全制度:含人、财、物等安全管理要求。

5)母婴室内部装饰色调应柔和温馨,内部环境整洁、无异味。

6)母婴室墙壁应张贴母乳喂养知识宣传海报,书柜(书架)应配置母婴相关书籍。

7)单位1850岁女职工不少于200人或母婴室每日使用人次不少于50次。

8)每年开展2次(含2次)以上活动(母婴护理知识培训、心理健康辅导等)。

二类母婴室考核指标:

1)面积在815平米的独立私密空间。

2)母婴室应至少备有以下设施设备:

——空调、冰箱、电水壶(热水瓶)、微波炉(消毒柜)

——水池、储物柜、书柜(书报架)

——一桌(茶几)两椅(沙发)。

3)应建立母婴室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使用制度:含申请、审核、登记、使用等要求;

——清洁制度:含保洁、卫生、物品及设施设备消毒等要求;

——维护制度:含个人及公共物品保管、设施设备运行保养、定责赔偿以及适用对象管理等要求;

——改进制度:含服务质量评价、服务质量改进、投诉处理、满意率采集与结果应用等要求;

——安全制度:含人、财、物等安全管理要求。

4)母婴室内部装饰色调应柔和温馨,内部环境整洁、无异味。

5)母婴室墙壁应张贴母乳喂养知识宣传海报,书柜(书架)应配置母婴相关书籍。

6)单位1850岁女职工不少于100人或母婴室每日使用人次不少于20次。

7)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母婴护理知识培训、心理健康辅导等)。

三、补助金额及资金使用范围

一类母婴室补助20000元,二类母婴室10000元,连续补助3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母婴室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日常用品的添置和活动的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爱心母婴室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同级党组织的支持,把创建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创出特色,抓出成效。

(二)按需筹建,分级负责。各地各单位工会要根据当地女职工分布情况和特殊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工会要认真对照两级创建标准,对新建爱心母婴室进行验收。市总每年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运行半年的母婴室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五、申请补助程序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工会根据新的创建标准,将《合肥市女职工“爱心母婴室”登记表》电子版、相关照片、工作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职工反响、面临的困难及建议等),于每年10月底前发送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合肥市女职工“爱心母婴室”登记表》纸质版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报市总女职工部。

联系人:潘桂菊  卢燕

联系电话:0551-63532595

邮箱:gh3532595@163.com

 

附件:合肥市女职工“爱心母婴室”登记表.docx

 

                                合肥市总工会

                              2019年1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