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委员会:
你会《关于成立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暨召开区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合高工〔2016〕23号)收悉。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成立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3月召开;
二、同意大会的主要任务;
三、同意大会的代表总数、代表条件、分配原则和产生办法;
四、同意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方案。
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筹备工作各项事宜。
合肥市总工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