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100人以上企业建会专项行动的通知(合工办[2018]62号)

发布时间:2018-10-29 08:43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

根据全总、省总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坚决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做好100人以上企业建会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工会组织有效覆盖

一是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会要把加强100人以上企业工会组建、吸收职工入会作为巩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已建立党组织但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100人以上企业,通过党建带工建,建立工会组织;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100人以上企业,通过工建服务党建,以工会为载体开展党建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三是深入开展楼宇工会、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建会工作,通过组建联合工会或成立行业工会联合会等形式进行全覆盖。四是继续做好货车司机、快递员、家政服务员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作,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有效覆盖,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团体凝聚到党领导的工会组织中来,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二、进一步加大依法建会工作力度

一是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通过建立和推行“一函两书”制度,以100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为重点,通过先服务职工再发展会员、先活动覆盖再组织覆盖、先体制外入会再单独建会等方式依法建会。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充分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工作在同级党委、上级工会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三是以“双亮”为前提,以“六有”为基准,以“双争”为动力,以“评家”为手段,深入开展会员普惠和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不断提高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认真做好100人以上企业建会专项行动

一是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要组织开展一次推进建会专项行动,以100人以上非公企业、外资企业为重点,深入排查未建会企业情况,分析未建会原因,积极推动依法建会。涉及人数较多、解决难度较大的建会问题,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及时报告、提出建议推动解决。二是要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对职工人数较多且较长时间不建会的企事业单位要重点攻关,消除空白点,积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求,大力推动工会组织向新兴领域延伸。三是按照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员会籍关系就在哪里的原则,健全会员实名制档案,规范会员关系接转,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会员管理流转服务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要结合实际,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认真填写《未建立工会组织100人以上企业排查表》(见附件),于20181118日下午下班前,就100人以上企业推进建会专项行动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总基层工作部。

联系人:宋德清;联系电话:63532536

电子信箱:gh3532516@163.com

 

附:未建立工会组织100人以上企业排查表

                

 

                               合肥市总工会

                             2018年10月26


附件:未建立工会组织100人以上企业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