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工办【2021】18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1-05-14 17:58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财政局,各产业、直属工会,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现将《合肥市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合肥市总工会          合肥市财政局

                                  2021513

 

合肥市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要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根据上级工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部署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通过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机制,精准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不断增强困难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我市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进一步拓宽帮扶范围、进一步严格帮扶程序、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不断巩固帮扶成果。进一步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对我市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实施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子女助学等救助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

三、实施内容

(一)帮扶对象

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及时将符合《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和《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建档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帮扶救助范围,根据致困原因,分类帮扶。

(二)申请程序

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居委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和《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书》,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提供建档及救助所需的相关材料。具体申请和认定程序按照《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和《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帮扶标准

根据《合肥市工会帮扶和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资金发放标准的规定,确定帮扶标准,保障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以上。

1. 生活救助。对建立相对困难以上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家庭进行生活救助。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救助标准每户每年不超过12个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为同期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救助标准的80%

2. 医疗救助。按照扣除社保、商业保险、各类救助支付金额后,深度困难职工和相对困难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难以承担的合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确定帮扶标准,实施分级计算和救助。(1)自付医药费累计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按40%给予救助;(2)自付医药费累计5000元以上的分级计算,高出5000元部分按50%给予救助;(3)年度内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最高救助2万元,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最高救助1.6万元。

3. 助学救助。对当年度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不含军校生、国防生)新考入及在读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开展助学救助,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每生每年助学金不超过10个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每生每年助学金不超过8个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和。

(四)动态管理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按照省总和市总关于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要求,分类定期对档案进行复核,根据核查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困难职工脱困是指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在困难职工帮扶系统中列入已脱困序列。困难职工解困是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经纳入政府救助体系和工会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但是尚未达到脱困程度,在困难职工帮扶系统中列入解困序列。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工会、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工会统筹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按规定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各级工会要建立完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经费保障机制,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各级财政、工会组织要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强化绩效导向。坚持绩效导向,以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为核心,生活救助困难职工数、大病救助困难职工数以及子女助学数均纳入项目月度进展情况统计范围。加强社情民意调查,收集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对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满意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宣传在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面向困难职工,充分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深入宣传困难职工帮扶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及联系办法,提升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