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合工办【2022】34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07-12 16:50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市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推动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落地落实,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现就全市工会开展2022年“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竭诚服务职工群众,聚焦助学育人目标,创新社会动员机制,不断延伸助学链条、丰富助学形式,深化“金秋助学”活动,统筹推进阳光就业暖心行动、圆梦计划、金牌蓝领,帮助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充分就业,为困难学子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让广大困难职工家庭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二、活动内容

一是实施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在全市资助2022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符合深度、相对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是实施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在全市资助2022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虽不符合深度、相对建档条件,但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符合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条件的意外致困户,可依照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标准予以资助。

是实施工会圆梦计划在全市资助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品学兼优且符合深度、相对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

做实“金牌蓝领”。针对就读中职、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搭建校企结对助学就业合作平台,实现助学和就业一体化服务。

五是开展阳光就业暖心行动针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深入调查摸底了解其就业需求和实际情况,通过全国工会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实名制档案”;发挥工会组织优势,积极发掘就业岗位,依托“工会送岗位 乐业在江淮”全市工会就业援助行动,开设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专场专区,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加强对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对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他们提供定向就业援助,帮助应届、往届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三、活动程序

(一)职工申报

1. 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救助的,需填写《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提供子女录取通知书或学校成绩单、成绩截图、学校证明等

2. 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救助的,按照《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先建档再帮扶。

3. 不符合深度、相对建档条件,但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其子女2022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不含军校生)的,填写《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提供子女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本人及子女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致困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银行卡

(二)初审及公示

困难职工所在社区工会或单位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建档困难职工的申请材料需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终审及救助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负责对本区域内申报的职工进行终审;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负责对市产业和直属工会申报的职工进行终审。其中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需经县级(含县级)以上总工会党组会或主席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意。

资助标准

(一)建档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1. 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大学等级(含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助学金不超过10个月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总和;

2. 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高中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的,救助标准为4000//人。

(二)建档相对困难职工家庭

1. 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大学等级(含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助学金不超过8个月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总和

2. 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高中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的,救助标准为3200//人。

(三)非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困难职工子女2022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2000//人。

、几点说明

1. 按照不重复救助的原则,已接受其他单位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不进行重复救助;

2. 助学活动截止日期为820日,逾期不再受理;

3.“圆梦计划”中“品学兼优”认定条件为学生完成当年学习任务、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学生提供成绩单或成绩截图作为证明,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学校或院系证明;

4. 所有资助资金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并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困难职工本人;

5. 活动总结和附件25分别于825日和91日前报送市总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63532537

 

附件:1. 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docx

2.  合肥市工会2022年“金秋助学”情况汇总表.xlsx

      3.  合肥市工会2022年“圆梦计划”情况汇总表.xlsx

      4.  合肥市工会2022年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汇总表.xlsx

      5. 合肥市工会2022年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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