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1-09-29 17:53

序号

行业分类

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1

农、林、牧、渔业

 

500万元以下

 

2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00人以下

2000万元以下

 

3

建筑业

 

6000万元以下

5000万元以下

4

批发业

20人以下

5000万元以下

 

5

零售业

50人以下

500万元以下

 

6

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

300人以下

3000万元以下

 

7

仓储业

100人以下

1000万元以下

 

8

邮政业

300人以下

2000万元以下

 

9

住宿业

100人以下

2000万元以下

 

10

餐饮业

100人以下

2000万元以下

 

11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0人以下

1000万元以下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人以下

1000万元以下

 

13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万元以下

5000万元以下

14

物业管理

300人以下

1000万元以下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人以下

 

8000万元以下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00人以下

 

 

 

备注:1.本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整理。2.小微企业按照行业分类,只要符合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三个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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