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小微企业:
为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2021年合肥市将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对象
全市(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且工会经费缴交至合肥市总工会的小微企业。
二、返还期限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返还认定
以2020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1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四、返还流程
(一)企业申报
1.申报时间
符合工会经费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应于2021年10月8日—12月31日,提出本年度返还申请。
2.申报方式
登陆“合肥市总工会”官网(http://www.hfgh.org.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专栏,根据操作指南,网上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工会审核
市总工会及四县一市总工会在接受申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小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经费返还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四县一市税务局代收的,由所属县(市)总工会负责返还;由区(开发区)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第三分局代收的,由合肥市总工会负责返还。
市总工会及四县一市总工会于2022年1月底前全额返还小微企业缴交的工会经费。
五、需提供的材料
(1)合肥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
(4)企业2020年度利润表;
(5)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从业人员人数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六、政策咨询电话
合肥市总工会63532588 肥东县总工会67751102
肥西县总工会68838339 长丰县总工会66688685
庐江县总工会87309003 巢湖市总工会82185590
合肥市总工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