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合工办【2021】40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1-10-08 09:14

全市各小微企业:

为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2021年合肥市将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对象

全市(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且工会经费缴交至合肥市总工会的小微企业。

二、返还期限

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三、返还认定

2020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1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四、返还流程

(一)企业申报

1.申报时间

符合工会经费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应于2021108—1231日,提出本年度返还申请。

2.申报方式

      登陆合肥市总工会官网(http://www.hfgh.org.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专栏,根据操作指南,网上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工会审核

市总工会及四县一市总工会在接受申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小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经费返还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四县一市税务局代收的,由所属县(市)总工会负责返还;由区(开发区)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第三分局代收的,由合肥市总工会负责返还。

市总工会及四县一市总工会于20221月底前全额返还小微企业缴交的工会经费。

五、需提供的材料

1)合肥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

4)企业2020年度利润表;

5)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从业人员人数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六、政策咨询电话

合肥市总工会63532588  肥东县总工会67751102

肥西县总工会68838339  长丰县总工会66688685

庐江县总工会87309003  巢湖市总工会82185590

 

附件:1. 小微企业划型标准.docx

2. 合肥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docx

 

 

合肥市总工会      

20211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