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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工会系统劳动关系协调员培养工作的通知(合工办【2022】18 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04-02 15:55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大力推进工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会干部依法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落实工会组织对劳动关系的协调作用,市总工会决定今年委托市职工大学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免费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信息员,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等权益保障工作人员。

参训人员应符合申报“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中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条件(见附件1),按照要求完成相应自学及培训辅导课时,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合肥市职工大学(经人社部批准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是劳动关系协调员基础知识和核心专业课。其中,基础知识包括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律和政策、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社会学、职业道德等;核心专业课包括劳动标准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等。

三、培训方式

培训分为4期,每期50人,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的教学模式,由市职工大学负责教学安排、教材发放和考前集中辅导等相关事宜。

四、考试时间、地点

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时间、地点由市职工大学统一安排。

五、报名办法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及产业工会统一组织报名,市职工大学审核报名材料。参训学员如实填写“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附件2),培训人员名单请于4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95098472@qq.com,纸质版报送至市职工大学培训部。各县(市)区总工会培训名额分配表附后(附件3)。

参训人员需准备以下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没有的可不提供),2寸蓝底照片4张及小于20KB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

六、联系方式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联系人:王炜  焦玉含  63532517

市职工大学培训部联系人: 潮老师  62897586

市职工大学地址:沼潭路与水阳江路交叉口合肥市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1708

 

附件:1. “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

         2. 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

                              

 

合肥市总工会

202242


附件1:“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doc
附件2: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