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合肥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赔付案例

发布时间:2011-03-11 09:56

2007年职工互助保障新险种开展以来,在市总工会的大力推广下,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积极支持下,我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累计赔付(包括慰问)近2000人次,赔付、慰问金额近300万元。对缓解职工因患病、意外伤害等所造成的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市总工会保险办200720082009年连续获得全国优秀办事处荣誉称号,包河区工会、长丰县总工会、肥西县总工会三个单位荣获全国先进单位称号,庐阳区的张晓萍、蜀山区的王先芹等10位同志荣获全国优秀个人称号。为了更好地推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现将近两年来发生的赔付案例刊登如下。

1、四方磷复肥20092010年两年累计赔付及慰问63人,金额82025元;其中有一职工参保缴费50元,后在上班时间全身多处被硫酸烫伤,住院115天,2次共赔付18450元;一职工车祸死亡,参保缴费26元,赔付15000元;

2、合肥燃气集团2年累计赔付及慰问44人,金额55410元;其中有两名职工各参保缴费26元,因意外车祸、溺水死亡,赔付两人共30000元;

3、蜀山区市容局一名环卫工人参保缴费50元,在清扫马路时被车撞,导致颅底骨折,住院16天,赔付4680元;

4、包河区红旗橡塑公司一职工参缴费保26元,在家门口楼梯道摔伤造成骨盘骨折,左脚跟骨开放性骨折,住院76天,赔付3480元;烟墩镇一职工参保缴费100元,因车祸造成全身多处骨折、胸腔积液、颅底骨折,住院14天,赔付10560元;

5、高新区行政执法大队一职工参保缴费26元,在路上清扫路面时车祸造成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住院103天,赔付8250元。

6、女职工特病险2年中赔付及慰问24人,共计171400元。

其中:工交系统赔付6人,马钢(合肥)公司在组织女职工体检时查出2名女职工有问题,经过再次检查一人确诊为宫颈癌,一人确诊为乳腺癌,每人缴费36元,一人暂赔12400元,一人赔付13200元。建设系统赔付6人,逍遥津公园一女职工患宫颈癌,因晚期扩散经治疗无效死亡,赔付16800元。

7、重大疾病险:安徽氯碱化工集团一职工参保缴费66元,发现颈部肿块入院确诊为甲状腺癌,赔付6800元,肥西县司法局一职工参保缴费66元,因胸骨疼痛经胃镜确诊为食道癌,赔付7100元,合肥八中一职工参保缴费66元,无明显诱因出现颈背部胀痛不适后经医院确诊为椎体肿瘤,赔付7400元。

8、子女意外险:长丰县一职工子女不小心从楼上摔下,造成脑部受伤、全身多处重度受伤,赔付148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