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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合工办[2018]44号)

发布时间:2018-07-10 09:59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为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合肥市总工会 2018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方式:

(一)资助对象

加入工会组织并已录入合肥职工服务网数据库的在职职工,其子女参加2018年高考被录取(含本科、专科、高职,不含国防生、军校生),或其子女已在大学就读并品学兼优,满足市级以上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可申请资助。

(二)资助方式

对参加2018年高考并被录取,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5000元资助;对已就读申报圆梦计划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3000元资助。

二、主要内容:

一是继续开展传统金秋助学。市总工会将继续在全市资助今年高考被录取(含本科、专科,不含国防生、军校生)的建档在册和符合条件新建档的困难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是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市总工会将在全市资助今年考入高职院校的建档在册和符合条件新建档的困难职工(其中困难农民工要占到1/3以上)子女。

三是实施工会圆梦计划。市总工会将在全市资助普通高校和高职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

四是实施阳光就业行动。全市各级工会重点要对今年毕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至少一次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会工作公益性岗位、大学生特岗和选树的创业带头人所属企业,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所需材料:已建档困难职工申请金秋助学的需提供子女《大学录取通知书》,申请圆梦计划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未建档困难职工申请金秋助学圆梦计划的,除提供子女《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校相关证明外,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及子女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收入证明需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致困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单、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材料)、本人有效银行卡等。

(二)申报程序:申请金秋助学圆梦计划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携带上述资料到当地村(居)工会或本单位工会进行申报;已建档困难职工需填写《合肥市总工会2018金秋助学申请表》或《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未建档困难职工需先建档再帮扶,按照《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先建档,再填写《合肥市总工会2018金秋助学申请表》或《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村(居)工会或单位工会对职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逐级上报至乡镇(街道、社区)工会或产业工会复审。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负责对本区域内申报的职工材料进行终审;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负责对市产业和直属工会申报的职工材料进行终审。终审单位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申报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

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填写《合肥市总工会2018金秋助学情况汇总表》、《合肥市总工会2018圆梦计划情况汇总表》、《2018 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备案。

四、审核公示

基层工会对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职工姓名、家庭成员(可以不公示成员姓名、就业单位或就读学校,但要公示与申请职工的身份关系和就业或就读现状)、收入来源构成及困难情况等。

五、几点说明

1.按照不重复救助的原则,已接受其他单位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进行重复救助;

2金秋助学活动截止日期为820圆梦计划截止日期为920,逾期不再受理;

3.所有资助资金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金秋助学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进行调查摸排,重点掌握困难原因及困难程度,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省级以上档案的受助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情况由终审单位负责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1020前统一上报。

联系人:王炜  袁媛  联系电话:63532537

 

附:1. 合肥市总工会2018金秋助学申请表

    2. 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3. 合肥市总工会2018金秋助学情况汇总表

    4. 合肥市总工会2018圆梦计划情况汇总表

    5.  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合肥市总工会

                                    201875


附件:

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