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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合工办[2023]36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3-07-25 16:33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全总、省总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推动困难职工精准帮扶提升行动落实,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现就全市工会系统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一)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深度困难、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在读和2023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中专(职高)、大专(高职)、本科(不含军校生)的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二)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2023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中专(职高)、大专(高职)、本科(不含军校生)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虽未建档但确有困难的,助学补助由县级(含县级)以上总工会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意外致困建档的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参照“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1. 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的,需填写《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新入学的提供子女录取通知书,在读的提供学费及住宿费票据

2. 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的,填写《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

3. 意外致困建档的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参照上款执行。

(二)审核

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由所在社区工会或单位工会进行初审,由县级(含县级)以上总工会进行终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救助。

三、助学标准

(一)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1. 深度困难:高中、中专(职高)救助标准为4000//年;大专(高职)、本科(不含军校生)救助标准为8000//年。

2. 相对困难:高中、中专(职高)救助标准为3200//年;大专(高职)、本科(不含军校生)救助标准为6400//年。

(二)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高中、中专(职高)、大专(高职)、本科(不含军校生)救助标准均为2000//年。

(三)意外致困建档的职工家庭助学标准参照上款执行。

四、有关要求

1. 助学活动截止日期为20238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 所有助学资金一律打卡发放,并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困难职工本人;

3. 动总结于2023830日前报送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4. 本通知由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63532537

 

附件:1. 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

2.  2023年合肥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

3.  2023年合肥市工会已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汇总表

         4.  2023年合肥市工会未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汇总表

     

 

合肥市总工会

2023724


   点击下载:附件1: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docx

             附件2-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