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全总、省总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推动困难职工精准帮扶提升行动落实,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现就全市工会系统开展2023年“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一)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深度困难、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在读和2023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中专(职高)、大专(高职)、本科(不含军校生)的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二)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2023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中专(职高)、大专(高职)、本科(不含军校生)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虽未建档但确有困难的,助学补助由县级(含县级)以上总工会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意外致困建档的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参照“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1. 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的,需填写《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新入学的提供子女录取通知书,在读的提供学费及住宿费票据等。
2. 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的,填写《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
3. 意外致困建档的职工家庭申请子女助学参照上款执行。
(二)审核
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由所在社区工会或单位工会进行初审,由县级(含县级)以上总工会进行终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救助。
三、助学标准
(一)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1. 深度困难:高中、中专(职高)救助标准为4000元/生/年;大专(高职)、本科(不含军校生)救助标准为8000元/生/年。
2. 相对困难:高中、中专(职高)救助标准为3200元/生/年;大专(高职)、本科(不含军校生)救助标准为6400元/生/年。
(二)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高中、中专(职高)、大专(高职)、本科(不含军校生)救助标准均为2000元/生/年。
(三)意外致困建档的职工家庭助学标准参照上款执行。
四、有关要求
1. 助学活动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 所有助学资金一律打卡发放,并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困难职工本人;
3. 活动总结于2023年8月30日前报送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4. 本通知由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63532537
附件:1. 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
2. 2023年合肥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
3. 2023年合肥市工会已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汇总表
4. 2023年合肥市工会未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汇总表
合肥市总工会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