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法律维权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工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工办【2022】30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06-27 15:38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现将《2022年全市工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总工会

2022年6月27

 

 

2022年全市工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准确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扎实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推动全市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对全市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全面把握 《工会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为契机,扎实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推动全市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工会要准确把握《工会法》修改的总体思路,深刻理解工会法修改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共同推动工会法确立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要按照修订后的《工会法》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工会法》学习宣传贯彻,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重点任务

2022年度,全市工会重点实施《工会法》宣讲、“劳动法律服务进企业”、集体协商、“送法进企业·维护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五大”专项行动。

(一)实施《工会法》宣讲专项行动

全市各级工会要广泛开展《工会法》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活动。

1.组成《工会法》宣讲团。市、县(区)两级工会要充分利用普法讲师团和法律援助志愿团律师等资源组建《工会法》宣讲团,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把学习宣传《工会法》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增强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能力。

2.广泛开展《工会法》宣传宣讲。全市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报、刊、多媒体”等广泛开展《工会法》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工会法》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努力在广大职工中营造学习《工会法》、落实《工会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3. 扎实开展“工会普法大讲堂—法律六进”巡讲活动。各级工会要在开展“工会普法大讲堂—法律六进”巡讲活动基础上,加强《工会法》宣讲力度,特别是各级工会干部要组织系统学习《工会法》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工会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内涵,全面掌握和深刻理解修改内容,切实强化贯彻落实《工会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工会法》入脑、入心、走实。

4. 开展“合肥市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和“合肥市工会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工作。为进一步展示我市律师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的优异成绩,市总工会将于今年开展“合肥市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和“合肥市工会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工作,从而激励更多的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及社会有识之士积极投身于《工会法》《劳动法》宣传普及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

5.开展工会干部《工会法》授课活动。全市各级工会干部要在系统学习《工会法》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深刻把握《工会法》内涵,做到既能在工作中运用《工会法》解决问题,也能在职工中广泛传授《工会法》知识。市总工会将适时在全市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工会法》授课竞赛活动。

(二)实施“劳动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行动

全市各级工会要结合贯彻落实《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组织仲裁员、律师、法律专家、工会工作者等,走进企业,为广大企业和职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1.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讲。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优势,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对辖区职工、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基层工会工作者等相关人员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升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意识。

2.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组织法律工作者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咨询等形式,对企业特别是货车、网约车、网约送餐、快递等新就业形态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企业民主管理等制度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3.开展为企业和职工解难纾困活动。各级工会积极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政策咨询,主动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彰显工会组织在劳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协商、调处劳动用工纠纷,发挥“两书一函”效力,为职工办实事,为企业优环境。

(三)实施集体协商专项行动

1.推进 2022 年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明确当前形势下的协商重点,围绕就业培训、工资收入、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劳动关系重要问题开展协商协调;围绕劳资双方普遍关心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相关事项,开展应急、应事、一事一议的灵活协商,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

2.扎实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提升巩固集体合同建制率,稳步提高职工满意率和企业认可率。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引导职工主动提升技能素质、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同时加强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懂协商、敢协商、善协商的专兼职指导员队伍,着力提高企业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成效。

3.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群体合法权益。督促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沟通协商,围绕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充分听取劳资双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签订集体合同或协议,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

(四)实施“送法进企业·维护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专项行动

各级工会要紧扣“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全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1.加大普法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八五”普法和“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积极构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实施“调、裁、审”一体化整体推进,全面推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劳动争议委派、委托调解仲裁机制,有效发挥法院、仲裁院、工会在调处劳动争议中的各自优势,形成调解合力,有效化解劳动争议。同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监察执法,针对重大典型违法行为及时发声,做到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

(五)实施法律援助专项行动。

全市各级工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通知》和《合肥市职工法律援助办法》等法律及文件精神,切实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1.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全市各级职工服务中心阵地作用,拓展法律服务功能,畅通“12351”工会热线,实施“一站式”法律服务,形成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

2.完善法律援助体制机制。完善工会信访接待制度,发挥合肥市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作用,重点做好农民工、困难职工、女职工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3.优化重点领域服务质量。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妥善处理疫情期间劳动争议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工作重点,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实效。要抓好学习培训,深入、完整、准确学习《工会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原意。要把《工会法》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把学习《工会法》与学习《宪法》《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开展工作需要的其他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夯实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的法律基础。要充分利用工会的报、网、微、端、屏和网络平台账号,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系列评论、互动交流等,结合培训授课、知识竞赛、文艺展演等多种形式宣传《工会法》,不断增强社会各方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推进贯彻实施。要按照《工会法》要求,完善工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总结情况、发现问题,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解决。要加强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等方面的沟通协作,督促并配合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执法,以严格执法彰显《工会法》权威。要抓好队伍建设,下大力气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工会法律人才队伍,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工作情况报送市总法律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