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合工[2020]2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0-01-19 16:57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当好主力军,建功新时代。

二、竞赛内容及标准

竞赛活动分为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两大类,按照ABC三级开展。

(一)劳动竞赛。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点攻关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以“比贡献、比技能、比作风、比效能、比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工群众性竞赛活动。

(二)技能竞赛。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职业(工种)规范化要求开展的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一般应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个环节。

(三)由市总工会主办或与相关市直单位联合主办的竞赛为A级竞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分为预赛、决赛等环节,决赛一般不少于6个县(市)区、开发区、产业(系统)组队参赛(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及产业布局较为局限的新行业、新类型、新业态除外)。

(四)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及产业、直属工会主办的竞赛为B级竞赛,在所在地区、产业(系统)范围内开展,一般不少于5个单位或200人参赛;由市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举办的竞赛为C级竞赛,一般不少于50人参赛。

三、竞赛对象

工会组织关系在合肥市总工会的单位以及参加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重点项目攻关的单位均可组织职工参赛。

四、时间安排

2020年全市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从1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部署启动阶段(14月):调研谋划、制定方案、下发通知、申报及确定A级竞赛项目、举行启动仪式等。

(二)集中实施阶段(510月):1.各单位报备BC级竞赛项目(B级在下发通知时抄送报备、C级汇总列表报备),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开展竞赛总结、申报荣誉激励项目和补助资金等;2.市总工会组织开展A级竞赛活动,受理B级、C级竞赛项目报备、审核荣誉激励项目及审批拨付补助资金;3.10月底前完成所有竞赛活动。

(三)总结阶段(11月):1.各单位全面总结竞赛活动情况,上报总结及竞赛活动资料;2.市总工会召开总结会议,开展资料汇编等。

五、竞赛组织

(一)市总工会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协调保障等组委会日常工作。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应成立相应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审核把关等工作。

(三)A级竞赛项目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工会及市直有关单位于2020320日前,填写《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A级竞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向市竞赛组委会申报,原则上每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其中合肥高新区、新站高新区须有高新技术行业竞赛项目,其他单位也应注重新兴产业、新行业、新业态项目申报),经市竞赛组委会审定后,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由市总工会下发竞赛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组织开展A级竞赛预赛并组队参加决赛,决赛由A级竞赛申报单位承办,并负责荣誉激励项目和补助资金申报、总结材料报送等。

(四)B竞赛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及产业、直属工会自行组织开展,竞赛活动通知及时抄送市竞赛办公室备案;C级竞赛项目由竞赛组织单位向工会关系所属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及产业、直属工会申报开展,荣誉激励项目和补助资金由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统一申报

A级竞赛项目相同但未组队参加A级竞赛的,不得作为BC级竞赛项目申报荣誉激励项目和补助资金。

(五)竞赛集中实施阶段(510月),市竞赛办公室全时段受理补助资金和荣誉激励项目申报,分批审核下拨补助资金。

(六)参加省以上或代表安徽省参加世界、全国、长三角地区等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由市总工会或省总工会统一组队参加,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积极组织开展竞赛选拔,选拔赛可作为B级或C级竞赛项目。

六、荣誉激励

(一)A级劳动竞赛第一名单位、班组可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分别申报“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状”、“合肥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二)A级劳动竞赛个人项目和A级技能竞赛各项目设一等奖1名(第一名)、二等奖2名(第二、三名)、三等奖3名(第四至六名),由市总工会颁发证书,每个竞赛项目一等奖选手可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申报“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合肥工匠”、“合肥市劳动模范”评选(以团队、小组等形式参赛或竞赛项目分成多个子项开展,产生一等奖选手为多人的,择优推荐申报1人);二、三等奖选手可向市总工会申报“合肥市金牌职工”称号。对获奖选手同时给予物质激励,其中一等奖为3000/人,二等奖为2000/人,三等奖为1000/人,各名次物质激励总额不超过个人激励标准3倍。

(三)B级、C级竞赛奖项设置及物质激励,由各主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A级竞赛标准。B级竞赛各项目第一名选手,可向市总工会申报“合肥市金牌职工”称号,按不超过B级竞赛项目总数(不含子项目)的10%,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择优推荐申报“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C级竞赛各项目第一名选手,择优向市总工会申报“合肥市金牌职工”称号。

(四)参加省以上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获奖单位和选手,推荐申报相关荣誉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五)本次劳动和技能竞赛前已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六)对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七、资金补助

(一)市总工会以项目化方式给予竞赛资金补助支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竞赛活动开展的费用支出及物质激励等。

(二)根据竞赛活动的规模、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及实际效果等,分别给予A级竞赛不超过10万元、B级竞赛不超过5万元、C级竞赛不超过2万元的资金补助。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等新行业、新类型、新业态的竞赛项目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由市竞赛组委会根据竞赛实际效果研究决定。特殊情况单项竞赛申报补助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竞赛方案(预算)须经市竞赛组委会研究同意,竞赛结束后由市竞赛办公室在对竞赛资金开支情况进行延伸审核后给予补助。

(三)组队参加省以上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经费,由市总工会预算列支,对承办单位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四)竞赛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项目主办或承办单位填写《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资金补助和荣誉激励申报表》,向市竞赛组委会申报补助资金和荣誉激励项目。BC级竞赛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审核把关后汇总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直属工会须填写《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BC级竞赛情况汇总表》,连同BC级竞赛资金补助和荣誉激励项目申报表装订成册上报。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单位和职工参赛积极性。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成立竞赛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工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科学制定竞赛方案,编制竞赛规则、评分标准等技术文件,严密组织各项竞赛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做好竞赛过程的安全工作,确保不出事故。

(三)广泛宣传,引领示范。广泛宣传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宣传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严格把关,注重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竞赛规则组织竞赛活动,确保竞赛过程和结果公平、公开、公正。向市竞赛组委会申报项目、奖励和资金补助要实事求是,资料真实齐备。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对竞赛活动加强检查监督,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对竞赛活动组织、资金使用等进行全程监督。

各单位竞赛开展情况请及时上报市竞赛办公室(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联系电话:6353251863532509

 

附件:1.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A级竞赛项目申报表

3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资金补助和荣誉

激励申报表

4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BC级竞赛情况

汇总表

 

 

 

合肥市总工会

2020117

点击下载:

附件1: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doc
附件2: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A级竞赛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资金补助和荣誉激励申报表.doc
附件4:合肥市2020年劳动和技能竞赛B、C级竞赛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