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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职工歌手大赛的通知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0-10-22 17:25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鼓舞和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创先争优,为建设“大湖名城”做出新的贡献。根据“合肥市第六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总体安排,市总工会定于2020年11月举办合肥市职工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直属、产业工会,全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职工。

二、比赛项目

按唱法分为两组,分别为美声组、民族(通俗)组。

三、比赛安排

预赛:参赛单位在自主举办选拔赛的基础上,于2020年11月15日前报送2-3个参赛节目完整视频,市总工会组织专业评委根据视频评选出优秀节目晋级决赛。

决赛时间:2020年11月(具体时间待定)

决赛地点:合肥市工人文化宫职工剧场(暂定)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参赛选手必须是本地区、本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限,演唱时长2-6分钟;

(二)参赛形式:力求多样化,可以为独唱、对唱、小合唱(6人以内)等;

(三)参赛歌曲: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强烈的时代感,旋律优美,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

(四)参赛选手必须现场真唱,伴奏中不得出现原唱。参赛歌曲必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强烈的时代感,旋律优美,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

(五)参赛选手服装自备,适合舞台表演,符合歌曲主题,大方得体、靓丽美观;为丰富视觉美感,舞台呈现不限,可配伴舞、情景表演等

(六)报送的预赛视频必须是以参赛歌手为主的演出、排练等现场画面,不要加入企业宣传、建筑、风景等画面,不要制作MTV样式;不要用录音棚调整修饰过的声音,确保真实性,便于评委选拔。

五、报名办法

1、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工会在各自举办选拔赛的基础上确定2-3个节目(需包含两个组别)参加预赛。参赛单位须在10月31日前报寄参赛资料,逾期报名,不予受理。请将报名表(word格式电子版报名表、加盖单位印章的PDF格式报名表)以附件形式报送至邮箱gh3532519@163.com。联系人:高薇薇;电话:63532596

2、参赛单位须在11月15前上传完整参赛节目完整视频参加预赛初评。上传地址同报名邮箱。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按现场得分高低分别评出两个组别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和奖杯,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附件:2020年合肥市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docx

 

 

合肥市总工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