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元旦春节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合工办【2022】57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2-12-30 10:29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总工会决定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各级工会开展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元月。

二、主要内容

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推进常态化送温暖的基础上,突出重大节日送温暖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农民工、劳模工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加大职工普惠服务力度,以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工人文化宫、工会幸福驿站等为依托,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营造节日氛围,不断增强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确保广大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一)加强思想引领,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级工会要以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为契机,面向基层一线、职工群众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新时代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爱,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近职工身边、走进职工心里,引导广大职工坚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加强关心关爱,走访慰问一线职工要结合新阶段疫情防控需要,持续做好参加疫情防控的医务、救援、防护等一线人员的关心关爱,解决他们后顾之忧;要加强对参与地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建设、保障和服务等一线职工的服务保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对劳模工匠、英模、高技能人才等先进模范人物、长期在苦脏累险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以及节日期间坚守在生产和公共服务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在生活上关心,在精神上关爱。

(三)加强分类施策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对在档困难职工家庭,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不变,按照解困脱困标准帮扶到位对深度困难职工家庭,除按帮扶救助规定给予救助外,按照1000/户的标准(省总领导送温暖慰问金按照2000/户),使用中央和省财政帮扶资金对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开展送温暖帮扶,送温暖金额单项列支,确保困难职工两节期间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对其它慰问对象按照《合肥市工会帮扶和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由各地结合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服务季活动和资金筹集、慰问人数等实际确定。对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职工,符合建档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档案,按照建档标准实施帮扶;不符合建档条件的,要做好慰问和临时性帮扶,特别要加强对因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因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的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生活。健全困难职工帮扶联系人机制,送温暖为契机,结合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落实工会干部与建档困难职工一对一结对帮扶,根据家庭情况和致困原因,确定帮扶措施,做到全覆盖、遗漏。如2022年所结对帮扶对象已脱困,可根据脱困渐退期的有关要求,安排送温暖资金。

(四)加强维权保障,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工等群体服务工作。要把两节送温暖活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服务季活动有机结合着力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常态化送温暖机制帮助解决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立足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现实劳动法律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工作地或休息地就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积极推进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工作,组织律师志愿者围绕认定劳动关系、拖欠劳动报酬、工伤损害赔偿、申请缴纳社保等争议事项,帮助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及其合作用工企业开展沟通协商。实施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为依法妥善化解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提供多种服务渠道。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加强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

(五)加强普惠服务,着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送温暖活动,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作用,服务我市职工发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第五届春运邮情 情暖江淮关爱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大型公益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以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春运服务一线职工为重点,以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书屋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为阵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群众文化生活。督促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走访慰问中注意了解掌握职工福利的落实情况,加强职工生活保障服务。基层工会按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向职工会员发放适量的节日慰问品,保障干部职工享有正常福利。

三、活动安排

两节期间,全市各级工会开展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要结合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线上线下相结合,可采取上门走访、实行三个一行动,即:打一次电话、发一条短信、寄一封慰问信等形式,关心帮助所联系的困难职工。

总将简化送温暖行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深入一线调研企事业单位,慰问劳模工匠、英模或英烈遗属、一线职工和困难职工,倾听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需求,对工会服务职工工作的建议;听取各地工会服务职工工作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调研了解各地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工作情况。

各级工会要开展走访调研认真摸排职工生产生活受疫情影响情况,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高度关注疫情对职工就业的冲击和影响,走访调研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特困行业和困难企业,认真倾听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和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需求,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成因、职工安置和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慰问劳模、抗疫一线职工和困难职工

基层工会作为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力量,要丰富服务职工的资源供给,精准对接职工生活产品和服务需求,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及节日期间坚守服务岗位特别是疫情防控一线职工普遍走访慰问,实现全覆盖、不遗漏,确保广大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元旦春节送温暖是工会品牌工作,全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实施2023两节送温暖活动,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走访慰问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走访慰问要减少人员,尽量选择在帮扶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放场所。

(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管理使用送温暖、困难帮扶资金,坚持慰问款项实名制和银行卡发放原则,省财政送温暖资金要及时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送温暖资金模块,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审计监督,不得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严禁以送温暖名义搞带有商业行为的活动,属于政府采购、购买社会服务、招投标管理范围的,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工会网站、报刊,以及微信、抖音、APP等新媒体宣传阵地优势,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及时总结宣传报道元旦春节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关心关爱职工群众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及时总结报送两节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于2023112日前将送温暖报告统计表(见附件)上报总权益保障部。联系人:张洋洋,63532515;邮箱:493875387@qq.com

 

附件:1.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送温暖统计表.xlsx

2.2022年度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统计表.xlsx

 

     

                              合肥市总工会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