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劳动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的通知(合工办[2023]44号)

 来源: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3-09-05 09:19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推动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的通知》(合工办〔20235号),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9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劳动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应及时组织法律服务专家团队,在1030日前为新培育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开展免费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用工、依法管理,努力为我市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专项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组织仲裁员、律师、法律专家、工会工作者等劳动关系专家深入至少4家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培育企业(其中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原则上不少于1家),对企业特别是涉及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和网约车驾驶员的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企业民主管理等用工管理制度方面执行情况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二)化解企业潜在风险。了解企业工会工作、劳动保障等工作情况,掌握企业劳动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收集企业对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要重点针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短板及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建议,耐心解答企业和职工法律咨询,详细讲解劳动争议处理途径。对一般简单劳动争议引导当事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企业,工会应及时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并监督整改。

三、活动安排

1. 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应及时对本地开展专项服务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

2. 组建团队。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跟据当地实际,组建法律服务专家团队。

3. 推进实施。9月初至1025日,各地要集中组织法律专家服务团通过进行一次全面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召开一次座谈会、出具一份法律意见建议等三个一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4. 总结经验。各地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梳理意见和建议,于115日前将《2023年劳动法律服务活动统计表》、法治体检报告签字盖章电子版和工作总结上报市总工会。

四、活动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努力把活动抓好抓实。

2. 聚焦实际效果。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要发挥组织优势,动员组织职工和企业积极参与。各地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创新方式方法,线上线下相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 营造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要集中开展好宣传发动,真正使广大企业了解、支持、主动参与劳动法律体检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注意收集典型案例。活动期间,相关宣传报道及时上报市总工会。

联系人:王炜、焦玉含,电话:63532517

电子邮箱:gh63532517@163.com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劳动法律服务活动统计表.docx

             附件2: 法律体检内容参考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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